祭祖

基督教正式傳入中國,是在唐朝時期,根據「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」所載,景教曾在中國傳佈,並在唐朝時已在中國大為流行,且廣泛地被民間接納。
  只可惜到了唐朝「武宗滅佛」時期,景教連同佛教一起被取諦。直至元朝統一中國時,也里可溫教(即信奉上帝的人)及天主教再度獲得傳入中國。但因信奉也里可溫教的並非漢人,又遇上中國人的祭祖問題,演變成為另一次嚴重的衝突,導致宗教被禁。
1601年利瑪竇到中國傳教,他採取了文化溫順適應策略,並對中國人的祭天、祭祀、祭祖制度均作了適度的調整,所以沒有引起任何的衝突與糾紛。可是,基督新教在1807年由馬禮遜傳入中國之前,就祭祖事件,教廷和傳教士與中國政府己經展開過多次不同立場的爭議,如歷史上著名的「禮儀之爭」等,足見當時雙方關係並不融洽。迄今,祭祖一事仍在很多信徒內心存在著極大的困惑和掙扎。

中國民間拜祭祖先的倫理概念,是受儒家思想的薰陶和影響,認為「祭祖」是至孝的行為,即「生之孝」的延續,深具「慎終追遠」的層次。從歷史文獻查考,卻不難發現後期祭祖已經結合了祭天地以及祭鬼神于一起,三者漸漸混合為一來拜祭。雖然祭袓概念仍以“孝”為本,但卻加入了迷信先人功德、風水墓穴能夠後嗣帶來庇蔭、財富等的迷信觀念。

進入二十世紀,隨著西方傳教士對在華宣教工作的檢討,中國民族主義的衝擊,以及中國本土領袖的冒昇,中國教會的發展也相應產生了重要的變化,值得一提的是呼籲中國教會確立一套既不違反基督教信仰,又能體現中國孝親精神的敬祖方法。儀式主義及創新的進路便成為二十世紀前期的主要回應方向。

聖經裏面最少有十個地方提到要孝敬父母,但聖經裏面也一再禁止我們拜偶像。因此我們必須在既有的信仰基礎上, 對死後的問題多作探討,使大家對死後(不能佑人,也不能害人)情況有正確的認識, 而不致產生恐懼和討好死人的行爲。不應以為聖經的觀念在社會上屬少數就以為不合潮流,因而急於和世俗迷信相結合;需重新了解傳統對偶象崇拜的觀念,使教會信徒在信仰上有更具體的共識,並以之來反省「拒絕偶像崇拜」在基督教在信仰上的真實涵義; 教會應多教導正確的來生觀,使人多看重今生生活的態度,了解在基督裏死去是多麼有盼望且有平安,尤其使人知道陰陽兩界互不相通的事實。
面對新的一個世紀,中國教會應將中國文化轉化為基督福音文化,面對新時代的轉變,我們需具有新的使命去將福音傳給更多的中國人。

(Thanks to P Kwa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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